通知公告
行業資訊
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時間流程:
1、省經信廳每年3月初發文申報通知,要求各市經信局5月底上報推薦企業材料
2、六安市經信局3月中旬轉發省文件,5月中旬上報材料。
3、6月初省經信廳匯總各市提交材料,具體執行部門為科技處;
4、7-8月形式審查,專家評審打分。
5、9月經信廳、發改委、科技廳、財政廳、稅務局、海關等六部門聯合審查,領導簽字。
6、10月中旬省經信廳公布省企業技術中心名單。
7、12月中旬下發認定證書文件。
注意:具體認定時間流程根據當年政策為準。
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評價程序:
(一)數據采集。省企業技術中心應于當年4月底前將評價材料報送到所在市或省直管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并對技術中心評價材料真實性出具意見。
(二)數據初審。各市或省直管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對省企業技術中心上報的評價材料進行審查,并出具審查意見并于5月底前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三)核查評價。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委托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對省企業技術中心上報的評價材料及相關情況進行核查,依據評價指標體系進行評價,并形成評價結果和評價報告。核查方式包括函詢、召開核查會和現場核查等。
評價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一)評價得分90分及以上為優秀。
(二)評價得分70分至90分(不含90分)之間為良好。
(三)評價得分60分至70分(不含70分)之間為合格。
(四)評價得分低于60分,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不合格:
1、材料弄虛作假并經查實;
2、逾期拒不報送評價材料;
3、企業科技活動經費支出額、企業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企業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等3項指標中任何一項低于第六條(四)中規定的最低標準。
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國稅局、地稅局和合肥海關對評價結果進行審核確認并行文公布。
省企業技術中心評價結果從上報評價材料截止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公布。
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咨詢187 5515 0022或添加微信。